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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成年监护人?学校是未成年监护人吗?

核心提示: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学校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吗?小编帮您做了详细解答。更多子女监护人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什么是未成年人监护人?

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吗?

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学制的年龄结构来看,我国幼儿园、小学、初中乃至高中的学生基本上都属于法律上所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特别是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学生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概念和范围:“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的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那么通过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担任监护人的是有前提的,其条件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或者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没有监护能力;被监护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法律允许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应该注意的是“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因而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然而学校与父母之间既不存在这种合同关系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许这种委托关系,况且,“对公立学校而言,学生的入学行为和学校的招生行为都受到行政法规或政策的约束,自由选择达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备构成合同关系的条件。”当然,任何学校都应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自觉地履行法律赋予学校的职责,对学生负有保护、管理、教育的职责和义务,但这与“委托监护”无关。因而,学校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也不是委托监护人,而是法律规定范围内负责保护、照顾、管理、教育学生的特照管人。从这种意义理解,并不是说任何学校事故都需要由学校负全部责任给予赔偿,而学校负责进行赔偿的前提是基于过错。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说:对于那些学校、学生均无过错的意外事件,可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当事人酌情分担意外事件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这也是合理的。

在法律上,学校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有很严格的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当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个问题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但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就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就不予赔偿。“有无过错”这条原则,是确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应该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认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网友咨询:监护人的财产问题

监护人可以受让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此种交易行为.但从法理上,监护人虽然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行使代管权,不得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但监护人在承担监护职责之外,还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因此可以受让代管的被监护人的财产,只是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支付不低于市场交易价格的对价 (2)将支付的对价作为被监护人的财产予以监管,除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挪用 (3)经过基层组织或其他次位的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同意或者交易过程受他们的监督 比如:可以买下被监护人的房产,因为被监护人不能参与协商,但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防止损害现行利益),必须完全支付房款(因为赊购是正常交易的例外),其他监护 资格人同意或参与签字(防止损害未来利益,如预期房价上涨或未来的居住权)

小编结语: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的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什么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及学校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吗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监护人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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