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口说无凭,尤其在当今民事审判中,谁主张谁举证是证据的首要规则,无论是哪一方,在没有双方签字的书面文字的情况下,口口声声称财产事先有约定是苍白无力的。而形成书面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即使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该协议在订立时是被迫或重大误解的,如果其没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那么法官是没有任何否定该协议真实有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其次,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譬如,双方约定住房归其中一方所有,但是该住房双方的父母均出资,双方父母也均认为房产的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那么,双方对该项财产的处置因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而归于无效。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的债务问题,这在法律上称之为消极财产,夫妻双方在财产协议时就必须告知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始有效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仅仅规定了夫妻双方告知债权人的义务,应该说不尽合理 。
笔者认为,婚前财产协议在现代婚姻关系中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利欲熏心的“金婚”、“银婚”,另一方面为解决以后可能发生的纷争带来极大的便利。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网友提问:婚前协议的效力
之前我的朋友是与她的男朋友有婚前协议的,婚后他们2年他们在闹离婚,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对现在离婚的财产分配是否仍有效力?
婚姻帮律师回答:
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对子女随哪方抚育的约定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没有约定的离婚时一般按均分处理,这种均分并不考虑双方的收入水平的高低。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
(二)婚前财产协议中要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需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三)在协议中要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
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四)财产描述要明确。
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xx街xx号房产由双方共有”。
(五)协议中需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
(六)男女双方必须签字并且注明时间。
(七)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
小编结语: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以为婚前财产协议必须要经过公证,否则是无效的,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签订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关于婚前协议的效力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协议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