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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核心提示: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约定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签定的书面协议。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都会经过各种协商。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那么,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更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离婚协议书,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

一、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网友咨询: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我们结婚5年了,小孩也有4岁了,当初我老婆是要死要活的跟我结婚她父母死活都不愿意在我老婆的决定下我们还是结婚了,现在就在去年我老婆又要死要活的跟我闹离婚,当时我就不愿意离,原因是因为有了小孩,我觉得离婚对大人都没什么就是小孩可怜,在他的脾气倔强下我与老婆协议离婚,自己写了份协议书,共同签了字。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谁书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男女双方签字认可。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后才有效;单独一方写的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另一方追认才能生效.只要是两个人,在平等正常的的条件下签的,应该都有效,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之后才生效。双方只写协议而不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无效.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并依法签订的,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凭此可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履行,可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来履行。按照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

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

二、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中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内容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登记离婚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则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能以此协议为由要求法律按照协议内容来进行分割或履行。

但是,未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也并非完全是一纸空文。在双方协商不成而最终诉诸法律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承诺自己因婚外情而导致感情破裂,则可以用来作为一方存在婚外情的证据;或者对其中财产分割的内容,可以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双方认可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协议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其作用同样不可忽视。

网友咨询:一方生病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原告罗XX与被告周XX于2003年1月某日登记结婚,后双方在2010年3月某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前一天,原告胃病复发,精神状况不是很好,但正是在这段时间被告认为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与原告协商离婚,并同时承诺离婚后依然会多照顾原告,在这种情形下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的房产归周XX所有。离婚后,罗XX后悔,认为离婚协议是在当时自己生病的情形下签署了,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罗XX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情,向法院提交了《诊断证明书》,时间是其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日。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中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生病,但是该病为胃病,属于身体方面的疾病,而非精神疾病,故其精神状态应为正常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也向医院方面进行了核实,主治医生证明罗XX当天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且无精神病史。故法院驳回了罗XX的诉讼请求。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小编结语: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切莫意气用事,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利。一旦签订协议书,没有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的。更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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