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法律后果
魏某与李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约定由魏某支付首付,李某负责装修,还约定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后两人感情破裂,于2005年协议离婚,约定房屋为两人共同所有,剩余贷款各偿还一半,并约定女儿由魏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两人随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后,魏某未按期偿还贷款,银行从李某账号内扣除费用2万。李某要求魏某赔偿,遭到魏某拒绝。魏某认为李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应让李某支付房费。李某因此起诉至法院。
婚姻帮律师解答:
1、离婚协议以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关系并未解除,坚持离婚一方需要起诉至法院并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本案魏某与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虽发生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当事人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应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
3、财产分割问题。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法院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进行分割;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4、子女抚养问题。未办理离婚登记,一方起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以参照离婚协议约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履行协议,根据约定支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本案中,李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魏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履行协议,但不能以此为由不履行偿还银行贷款的约定。抚养费与银行贷款属于两种法律义务,两者不发生任何关系,即使某某不支付抚养费,魏某也必须偿还银行贷款。
【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快捷;2、保密性强;3、费用较低;4、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5、心理压力小。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须满足的条件:
在谈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之前,有必要先论述一下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那么,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对方应该怎么办呢?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最后,为大家说明一下,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第三类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抓紧时间准备向法院起诉。更多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