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说白了,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作为权利,监护人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和干涉;作为责任,监护人应当尽心尽力地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任何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在这里,我们所要解答的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所谓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监护权。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
子女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呢?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内容包括: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保护教养权、住所决定权、监督权、子女返还请求权等);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子女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二、法律怎么规定子女监护权的?
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又是监护人的权利。父母想要取得并行使子女监护权,就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知道怎样去尽一个监护人的职责。
(一)法律怎么规定子女监护权的?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归谁?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二)法律怎么规定子女监护权的?子女监护权的内容是什么?
具体来说,子女监护权的主要内容有: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 人民法院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如果是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民法通则》规定不承担此项赔偿义务。
(6)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网友咨询:离婚后有房产分割的补充协议,但变更子女监护权后还有效吗?
离婚时女儿跟男方,房子归男方和孩子住,女方的房产由男方分期付清,可离婚后才半年,女方要求合婚在一起生活(但未办结婚证),一年度后因女方有背叛行为又分开了,分开时,出于对孩子有利,男方贷款一次性付清女方房产,并鉴了一份补充协议,房屋归男方和孩子,孩子享有房产继承权,后来变更孩子的监护权跟女方后,女方要求要回补充协议后孩子的房产,请问哪位高师帮助回答一下。变更子女监护权后还有效吗?房产跟孩子走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补充协议中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是将房屋给男方和孩子住还是将房屋赠与给男方和孩子?
2、离婚协议中又是如何约定房子的事的?
3、房子是房子,孩子是孩子,没有房子跟孩子走的说法
小编结语:夫妻离婚后应当妥善行使子女监护权,否则有可能被法院撤销子女监护权。什么是子女监护权及法律怎么规定子女监护权的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监护权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