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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核心提示:不是只要立了遗嘱就可以的,要保证所立遗嘱的有效性。那么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遗嘱抚养协议的效力是什么吗?本篇案例会诶大家什么启示呢?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遗产继承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遗产继承遗嘱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遗嘱抚养协议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从履行义务的角度看,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协议订立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以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案例】:

湖南省耒阳市某镇某村村民王异与同村五保户刘鼎双方约定,刘鼎将自己居住的2层楼房赠与给王异,王异承担刘鼎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在签订协议的3个月后,王异反悔拒绝扶养刘鼎,并把刘鼎的房屋擅自用作经营南杂商店。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王异说这房屋是刘鼎赠与给自己的,房屋已经交付,所有权就是王异的了,刘鼎对此予以否定。现请求当地镇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该如何认定?

【评析】:

该案例其实就是双方的签订的协议是否是遗赠扶养协议和附条件赠与的认定。从案件中王异的认为此协议就是一个条件赠与合同,而刘鼎则表示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究竟是遗赠扶养协议?还是附条件赠与呢?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抚养人,受扶养人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附条件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才享有遗赠的权利。本案件中,双方约定的是刘鼎将其房屋赠与给王异,王异承担刘鼎的生养病死的义务,可见王异和刘鼎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养人生养病死,就属于他的合同义务,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2、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法律地位。其次,遗赠扶养协议还不同于遗赠,所谓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赠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在赠与人生命终结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从双方形成合意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本案件中,如果王异反悔不承担对刘鼎的扶养,就构成违约。同时刘鼎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该案中,如果王异不履行扶养义务,前3个月的供养费用不但得不到补偿还要把用作经营商店的房屋返还给刘鼎。

网友咨询一: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我身患绝症,有一老爸身体很好个性懦弱,有一继母及其贪婪,我想立遗嘱表明我的财产全部由老公和孩子继承,律师有何技术性建议,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公正才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自己亲笔书写分遗嘱就可以,不是必须做公正。记住,不要用电脑打,要从头到尾自己书写。最后写上名字和日期。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关于“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的全部内容,本篇文章介绍了有效遗嘱所具备的的法律条件,以及有关遗嘱抚养协议的相关案例。有关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遗产继承遗嘱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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