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如何起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另外,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你的配偶有婚外情,是否与他人又领取了结婚证,如果没有,是否有证据证明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自诉。
二、重婚罪判决书
自诉人邓X以被告人朱X庆、李X红犯重婚罪,于2008年6月18日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于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作出(2008)管刑初字第532号刑事裁定,驳回自诉人邓X对被告人朱X庆、李X红的起诉。自诉人邓X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询问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裁定认定,自诉人邓X诉被告人朱X庆、李X红犯重婚罪一案,自诉人曾于2007年11月6日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4月16日因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邓X于当日撤回起诉。2008年6月18日自诉人邓X就同一事实又再次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审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故裁定如下:驳回自诉人邓X对被告人朱X庆、李X红的起诉。
自诉人邓X上诉称,2008年4月16日与朱X庆达成和解协议时,其当时保留了诉权,其有权重新起诉,原审法院应受理其自诉请求。
关于上诉人邓X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邓X诉被告人朱X庆、李X红犯重婚罪一案,上诉人邓X于2007年11月6日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于2008年4月16日申请撤回起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亦于当日裁定准许其撤诉,有该院的(2008)管刑初字第8号刑事裁定在卷为证。因上诉人撤回起诉的理由是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原裁定驳回其就同一事实再行提起的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故上诉人邓X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原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邓X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网友咨询:第三者告可以已婚男重婚罪吗?
已婚男欺骗未婚女感情,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和未婚女生有一小孩,请问未婚女可以反过来告已婚男重婚罪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已婚男和未婚女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经婚男才可以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未婚女也明知对方已经结婚,那么,未婚女就也同样构成重婚罪。
小编结语: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那么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罪?又该如何起诉重婚罪呢?重婚罪判决书怎么写?的知识希望您从本文中找到答案。重婚罪如何起诉?重婚罪判决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重婚罪判决书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