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所有制?
夫妻个人财产所有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彼此财产独立的一种财产所有制方式。
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法约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婚姻关系而存在。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
2、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当事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不得代理。
3、约定必须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等情况下作出的约定无效。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约定财产制的标的可以是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也可以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的财产。约定的内容包括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约定的内容不得超越当事人双方有权支配的财产范围,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不得规避养老养幼等法定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了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或企图剥夺第三人应享有的继承权和其他财产权利而作约定。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我与爱人结婚十四年了,现在因为感情问题出现了列痕,准备离婚,不知财产如何分配,我们的财产是这样的:我们结婚前,他有前后院每院四间房,共八间,我们结婚后,在前后院到现在共盖了二十间房,不过房本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共有存款将近三十万,像这种情况,我们的财产如何分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个约定有了清楚的认识,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夫妻个人财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