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则案例看重婚罪管辖法院、重婚罪需要那些证据
案情介绍:
卢某与邓某于2002年3月9日在广东省怀集县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结婚证号:怀2002(结)字第0XX号],且双方生育有两女儿卢某2和邓某2。结婚后不久,邓某开始与陆某公开同居,并于2010年5月1日在罗定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经查明,邓某还与卢某于2012年2月21日生育一儿子邓某3。于是,2012年11月卢某委托本律师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邓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案情分析:
本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包括如下几点:
一、本案的管辖法院是怀集法院还是罗定市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4条,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案,重婚罪的犯罪所在地在罗定市,被告人邓某的住所地也在罗定市,因此本案应由罗定市人民法院管辖。
二、本案起诉邓某构成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自诉人身份证、被告人的身份户籍查询,证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2)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婚姻登记证明材料,由于双方的结婚证已被被告人撕毁,于是本律师到怀集县民政局调取了相关的档案材料;
(3)自诉人与被告人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自诉人与被告人生育了两个儿女的事实;
(4)被告人邓某与陆某的婚姻登记情况,本律师到罗定市民政局调取得来,证明邓某与陆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事实;
(5)被告人邓某与陆某生育子女的情况,本律师到罗定市计划生育办公室调取了育龄生育卡,证明两人生育了儿子邓某3的事实。
三、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审判结果:
罗定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5日作出(2012)云罗法刑初字第36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怎么举报重婚罪?
我是一个外人,想知道怎么举报重婚罪?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罪罪属于刑事中可以自诉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编结语: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重婚罪需要那些证据?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重婚罪需要那些证据?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重婚罪管辖法院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