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原外销商品房应到市公证处)。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原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
登记费:100元/件;
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权证印花税:5元/本;
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
25日内。
网友咨询一: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请律师给些专业的建议
关系比较复杂,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我三岁母亲就去世了,之后父亲再婚,并育有一子,我八岁的时候(1997年) 父亲因白血病去世,之后我后妈带着弟弟改嫁,我由爷爷和二叔抚养长大, 我爸爸有一处房子,是单位分的公产房,后来爸爸去世后我后妈买了产权并直接过户到她名下, 从小到大后妈从来没有抚养过我也没有赡养过爷爷,带着弟弟改嫁后对我们不闻不问,直到去年后妈和改嫁的男人离婚, 今年爷爷去世了,后妈带着弟弟来分我爷爷的家产,爷爷一共有三个孩子,除了爸爸已经去世还有一个姑姑一个叔叔,爷爷名下只有一处等着拆迁的公产房,后妈说,应该能分给弟弟三分之一,然后我想请问一下,我爸爸当年的那套房子是不是应该有我一份,还有我爷爷的房子有没有我弟弟的份儿,因为她后来又改嫁了,如果有他到底能分多少,谢谢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爸爸当年的房子没有取得产权,不属于其个人遗产,所以你无权分得,不过,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你爷爷的公产房如果参加了房改房,买了产权,就属于其个人遗产,如果不存在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你姑姑、你叔叔、你、你弟弟,你和你弟弟可以分得总额的三分之一,就是说你弟弟至多可分得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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