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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房产归属问题以及婚前房产离婚分割问题

核心提示:现在,随着城市住房价格的不断飙升,男女结婚前购买新房成为了结婚最大的问题,与这一问题共生的是,购买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双方共同平等出资购买,不管是一次性全款购买,还是共同出资交付首付,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是比较清楚的。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前房产归属以及分割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婚前房产产权归属

先买房再结婚,这是许多年轻女孩结婚前都会提出的条件之一。然而,11月16日出台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提出,婚前个人首付和贷款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父母赠送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此意见引起广泛热议。

土建技术员齐先生:这项解释条款很合理。因为结婚前个人财产是私人所有,不应该属于共同财产;房子是父母给的,即使关系再密切,也不能混为一谈;结婚以后两人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房子、车子或是存款,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各自才有支配权。

退休工人杨女士:原本结婚前我会让儿子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如果这项条款实行了,我们能减少点手续。

中学教师李女士:这项条款虽然能够完善之前的婚姻法,但是内容规定会引起很大的争议。按常理说,男女结婚首先面对的就是房子问题,大多数是男方买好房子,然后两人结婚。如果一旦离婚,根据婚龄分配所属财产。但是这样看来,问题解释条款颠覆了这样的规矩,觉得不太合适。

个体工商户方女士:我认为,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多少年了就这样传下来的。女方嫁给男方,如果离了婚,女方应该享受房产所有权,因为结婚了以后就成为一家人了。如果是这样规定,恐怕以后的“恐婚族”会越来越多了。

已婚白领郭女士:以前,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买房还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以谁付首付来决定房屋所有权,那谁还愿意共同承担还贷的责任呢?

公务员郑先生:我和女朋友刚刚领了结婚证,对于个人财产,我们没有公证,也没有签什么协议。我觉得,既然两个人走到了一起,就û有必要分那ô清楚。如果刚刚结婚,就想着离婚时怎样分财产,这样的婚姻也没什么意思。婚姻是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这些条款对我作用不大。

大学生于程程:我今年大四了,马上也面临工作、结婚的问题。我觉得,这种婚前财产规定就像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现在的社会,不再是单纯的女人依靠男人吃饭生存,女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业和财产。

汽车销售刘女士:我和男朋友明年结婚,我们打算自己贷款买房。我希望结婚时的房子是我们夫妻两人共有,只能选择先结婚后买房了。

家电促销员唐女士:如果房子完全是在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也情有可原。但是,如果房子我也投资了,只因为首付不是我出的,就不属于房子所有人了,那在婚姻中,我投入在这个家里的一切算什么,又有什么能保障我的利益呢?

退休干部常先生:这个条例会给所有的父母添加压力的。以前,只是家里有儿子的考虑着买房;现在,这个条例出台了,家长是不是就会考虑到:万一女儿离婚了,û有房子住怎ô办啊?难道要家长再给女儿也买一套房吗?

在校法律专业学生王磊:有些地方,在情理上有点伤人。比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可是,就算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是双方共有的,如果一方擅自处理了还受法律保护,让另一方情何以堪?

网友咨询: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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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选择。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分割

毕业后,林果果和大学男友小李登记结婚。在登记结婚前,两人看中了一套120万元的房子,因林果果家庭条件较好,于是出资了100万,小李拿出了 20万,直接交给了林果果。因买房子的钱大部分都是女方家出资的,于是产权登记时写的是林果果的名字。装修完房子后,两人就登记结婚了。

几年后,因为一系列原因,两人的感情出现了危机,强扭的瓜不甜,没过多久两人准备离婚,可在房产分割上两人发生了分歧。“这套房子绝大部分是我出资的,你的20万也是你直接交给我的,算是赠与的,所以这套房子是我一个人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林果果坚持。“我直接拿给你的怎么算是我赠与呢?”小李反问。

【说法】

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财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结合本案例,除非小李能证明自己的20万元并不是赠与性质,否则很难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小编结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关于婚前房产归属以及分割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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