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收养赡养 > 收养 > 【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

核心提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关系成立生效后,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法定的理由,将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出现分歧而解除收养关系。那么收养关系解除的后果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呢?小编为您一一解答。更多子女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1、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

我国《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

《收养法》第29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如果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恢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子女与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恢复。

3、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

我国《收养法》第30条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和养父母补偿请求权作了明确的规定。(1)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关于生活费的数额,应视养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成年养子女的负担能力而定。一般说来,应不低于当地居民普通的生活费用标准。2、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该条还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

收养关系解除的直接后果

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即: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的间接后果

收养解除的间接后果,主要是指收养解除导致当事人生活抚育费的追偿及后期支付的后果。收养法第30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也就是:

1、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4、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或成年后的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相互丧失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追偿权。

网友咨询: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我家亲戚几年前收养了一个小孩。但是后来一直不太顺利。感情没有培养起来。大概是收养时小孩的年龄比较大了,坏习惯已经养成了,改不掉了。能不能送回福利院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法律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小编结语:建立收养关系,本应是圆自己的“父母梦”或是让自己的爱心有所寄托,但是如果出现某些情况无法继续这种收养关系,那么只能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收养      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的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