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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核心提示:收养是指无血缘关系的人通过法律手段成为父女母女关系,解除收养也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的,那么现实生活中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吗,解除的途径有哪些呢?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针对以上问题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更多子女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四)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根据我国收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想解除收养关系,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选择: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2)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三、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网友咨询: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解除收养关系?

我家有一养女,因家庭矛盾想解除收养关系,但养女本人不同意,矛盾恶化想解除关系。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了解到如果收养一方想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必须要征求被收养人的同意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及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收养关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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