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但对与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也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在婚前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比较多的情况还有,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最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
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6、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7、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网友咨询: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我在结婚之前买了一套房,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如果我和老公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割?我可以在没离婚的时候把这套房子增予给孩子吗?
如果我把房子再没离婚的时候赠与给孩子,老公有权分割房子吗?如果把房子赠给孩子,孩子的妻子有权分割这套房子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第一,婚前购买的房屋若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属于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仍按个人财产处理,你老公无权要求分割。需要说明的是,该房屋是否有按揭。如果有按揭且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的,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你老公清偿的部分,应当补偿给对方。 第二,没离婚的时候赠与给儿子,你老公仍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赠与时儿子未婚的,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与。赠与时儿子已婚的,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是赠与儿子一人的,儿媳无法要求分割;如果没有明确是赠与儿子一人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儿媳有权要求分割。
小编结语:通过尚未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婚前房产归于房屋取得的时间是否是婚前,婚后对婚前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则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房屋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婚前房产分割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