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吗
1.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2.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3.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4.法律规定:首次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必须受理,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内要做出裁定,是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是不发,特殊情况须在24小时内做出。
二、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婚姻法》中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请求处理: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网友咨询:我七年和他没生活了,他爱打我,有家庭暴力,我怕他,这七年没见过面,我想离婚,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的方式两种协议或诉讼,看你选择哪种,如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写好离婚协议书三份,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了,需要你写诉状两份,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向法院起诉。
小编结语:根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我国约有24.7%的女性遭受到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不仅是妇女,针对年幼子女的恶性案件近年来也屡见报端,据新华社公布的统计数字,仅2014年4月,媒体就曝光31起虐童案件,共有108名儿童受到家暴伤害。那么家庭暴力是否可以报警,家庭暴力怎么处理的问题希望从本文中可以找到答案。家庭暴力是否可以报警,家庭暴力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家庭暴力是否可以报警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