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归个人所有
关注核心:先买房再结婚,是许多年轻女孩结婚前提出的条件之一。但是,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你还会要求买婚房吗?
案例:
婚前房产记在父母名下
家住厚街的林小姐热衷投资房产,2000年大学毕业后,她就拿着父母给的钱购买新房。几年下来,随着资产的积累,林小姐已经有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分布在东莞几个镇区,但是房产并没有全部登记在她自己的名下。
由于身边不少朋友因为离婚分割财产闹得很不愉快,为了避免日后结婚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问题,林小姐认为,还是把房产写在父母名下比较好。所以她在五年前就有意识地把购买的房子放在自己父母的名下了,等有需要时再转回自己名下。
去年年初,林小姐结婚了,和丈夫协商后,她在婚前把所有的财产都重新转回自己名下,并且夫妻双方进行了婚前财产登记。
律师点评:
还款部分仍可分一半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早有规定,这次司法解释只是把这些明确而已。”婚姻帮律师表示,婚前购置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为共同钱财,但如果没有进行更名登记的话,房产则一直是在个人名下。这次出台的《意见》将把这些早已经存在的法律细化并进行归类。
父母赠送新房归出资人子女所有
关注核心:公公婆婆出钱给儿子买房结婚,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媳妇没有份了。
案例:
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咋分?
当年女友要求男方买房再结婚,并且婚房要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现在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五年前,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王先生接受了父母赠送的房产,并且在结婚时把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五年后,两人因为长期两地分居导致感情破裂而准备离婚,房子的分配却成了一个大难题。
“当年父母全部出钱买房,妻子是一分钱都没付的,现在离婚了,房子却要分一半在她名下,我父母无论如何也不答应。”王先生说。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年几十万元的房子现在价格已经过百万元了,分一半就是把50万元的财产拱手送给离婚的妻子,而这一点不仅他不能接受,父母更是不能接受,和妻子无法协商一致的王先生只好把离婚的事情继续拖下去。
律师点评:
符合赠与人的本意
新规定更回归财产私有的本性,本来父母赠与子女一般是希望赠与自己的子女。
此次规定在当事人赠与财产时减少了限制,将赠与财产归属直接明确属于自己子女,更符合现代婚姻自由制度的婚姻财产分割。
律师建议:
父母赠与时可注明赠与对象
做财产公证伤感情?如何证明婚前共同买房是由自己出资?
婚前购房的一向都属于个人财产,买房时由于恋爱中的另一方没出资而又碍于感情写上对方名字时,可以通过转账方式从一个人账户上转钱出资,以证明出资购房的钱是自己全额出的。
此外,父母赠与时,可以注明赠与对象,还要求男女双方签名,明确是赠与一方的。此前《婚姻法》规定,婚前父母赠与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的不特别强调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赠与前最好写一份赠与声明。
网友咨询: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2007年我和老婆结的婚,她有一套房子(婚前的财产和我没关系,但是结婚时也没有公证过财产),如果是她有外遇导致离婚,请问专家房子是我们平分呢,还是归她,如果是归她有没有可能打官司能拿到房子的一半。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小编结语: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关于婚前房产归属问题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