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法律上并没有对其进行定义,实践中,一般认为嫁妆是指在女方结婚时女方父母陪送的财物。在离婚时,嫁妆如何分配呢?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对此问题,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两种观点,甚至一个法院内部其观点也存在分歧。下面通过具体的案例来看一下。
【案例】
王某与男子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王某的父母送给王某一辆汽车,并表示该汽车为赠予其个人的财产,且有赠予合同。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因性格不和想离婚,但是李某表示该车为陪送嫁妆,应归为共同所有。请问该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
在法律上,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性质应认定为赠予行为,是单独赠与新娘个人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当依照约定处理。
《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网友咨询:婚前购车作嫁妆 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现在正与丈夫闹离婚,家中的一辆小汽车是我与丈夫婚姻登记前几天,我爸爸给我买的,当时登记在了我名下,在结婚那天,小汽车被贴上了嫁妆两个大字,开到了婚庆现场,在丈夫所在的村子引起了轰动。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这辆作为嫁妆的小汽车,到底算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具体到本案,由于该汽车系女方父亲在男女双方婚姻登记前所购买,且已登记在女方名下,应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嫁妆的认定和归属有了清楚的认识,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