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怎么界定
我国《婚姻法》对家暴的界定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砍击、捆绑、罚跪、拘禁、性虐待等非法暴力。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者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夫妻之间、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伤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是最大的,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的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逢妻会阴案、到暴打至妻子鼻青眼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二、通过一则案例看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
婚后自己和女儿都常遭丈夫家暴,女子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谈到4岁的女儿由谁抚养,问题来了,男方有家庭暴力没错,可女方失业,也不具备良好的抚养条件。近日,龙岩连城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4岁女儿会判给谁。
曹某与丈夫张某于2009年结婚,但幸福的时光不长,曹某很快发现丈夫有暴力行为,这几年来,不仅是自己,连女儿甜甜也时常被殴打。曹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庭审中,张某的家庭暴力行为有足够的证据,曹某的离婚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涉及孩子的抚养却是个大问题,因为甜甜的父母,都不属于具备良好抚养条件的一方。因为曹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法官两害相权取其轻者,相对于张某的家庭暴力,这一较难改变且会直接伤害孩子身体健康的不利条件,母亲曹某虽然没有经济来源,但是她自身是一个拥有健康能力的成年人,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这一不利状态的。并且张某作为非直接抚养一方,负有支付相应抚养费的义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曹某抚养条件的不足。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曹某与张某离婚,婚生女甜甜由曹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啊?
因为受不了丈夫的虐待,最近几天提出了离婚,我想知道离婚协议书要有哪些内容?需要些什么证件?有范文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小编结语:我国《婚姻法》对家暴的界定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砍击、捆绑、罚跪、拘禁、性虐待等非法暴力。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者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希望本文中家庭暴力如何界定,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家庭暴力如何界定,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家暴离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