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今年29岁的张某在参加工作后谈了一个女朋友,两人很快登记结婚,两人婚前并没有买房,婚后与张某父母同住。
后来,张某父母在开发区给小两口买了一套两居室的二手房。但还是好景不长,在张某的儿子出生不到一年后,两人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法庭上,张某认为,房款是父亲攒了半辈子的积蓄,当初说好是借,不是无偿送给自己的,即便是送,也是送给自己的,儿媳不应有份儿。而张某前妻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有一半的产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案中,张某父母为婚后的儿子购买房屋,不管儿媳和老人的关系和睦不和睦,在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儿子个人的情况下,张某父母购买房屋都应视为对张某夫妻二人的赠与,这也同时符合我国婚姻法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规定。张某提出房款是父亲“借”给自己的,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故该主张法院亦不予支持。因此法院判决,该房屋属于张某和前妻二人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老公的父母在我们婚后给我们买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和公公的名字,请问房屋产权怎么认定?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女方的话,那么房子属于男方。
小编结语: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都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