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公证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包括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等,但要采用书面形式。她和丈夫如果做了公证,明确这套房子属于丈夫个人财产,丈夫今后在使用这套房子时,比如抵押贷款、转让等,就可以单独处理。如果离婚,这套房子是个人财产,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其实,新《婚姻法》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明确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公证”已经成为过去式,婚后财产公证,才是现在比较常见的。特别是2008年新《物权法》颁布后,不少人在办理抵押贷款等业务时,需要明确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归属,因此前来进行公证。
婚后财产公证是很正常的,只是不少人被传统的“谈钱伤感情”观念束缚,不能正确看待。比如一方是做生意的,风险很大,婚后把部分财产做公证,以后万一生意失败,配偶至少还有一些个人财产,不至于受到太大影响。这也是一种未雨绸缪的好方法。
婚后财产公证法律依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想将婚后财产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必须有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或是双方一起去并声明哪些财产归你个人所有,要审核的就是双方的协议、两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书等。
如何做婚后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财产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网友咨询:婚后财产公证的问题
已经领证但是还没有办婚礼,现在要买房结婚,双方出钱,但是男方却不同意房产证写两人名字,可这房子已经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了,即使不写名字也是属于两人各一半的,现在男方想做公证,把房子划为自己财产,这是可以的吗?如果属于他个人财产了,女方是不是就没有必要帮他支付房钱了?如果帮他支付一半房钱,是不是也可以公证,说明这部分房钱是女方的?那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照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属共有财产。既己领证,婚后购房属共有财产应享有同等拥有和处分,如果男方做公证,必须举证婚前男方个人的合法收入来源。但不包括男方父母的提供的。如果包括男方的父母,那这部分是男方的父母是给你们的赠与。属共有财产。
同时婚后男方的合法收入也应计入共有财产。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分歧,如果女方原承担一半房款,公证时应一一列明男方个人的合法收入,共有财产、女方承担的房款在房产中的份额。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
小编结语: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可以未雨绸缪,避免日后的纠纷。关于婚后财产公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婚后财产公证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