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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婚前房产协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核心提示:目前房子似乎已成了结婚的必备品,很多年轻人在结婚前会选择购买房产,很多恋人婚前买房后分手,房屋该如何协议处理呢?婚前房产协议处理的方式又有哪些?对于婚前以结婚为目所购买的房屋,分手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出售房屋,房款再予以分配,或者房屋归其中一方,通过现金补偿另一方的方式和平解决。更多婚前房产处理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购置房屋当婚房的情况越来越多,过程中由于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分手后,之前买来的房屋如何处理。若男女双方均不想闹上法庭,想要协商解决,有哪些处理方式,有哪些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恋人购买婚前房产的处理方式:

一、出售房屋,获得的房款由双方分配

恋人购房,主要的目的是结婚。一旦分手,购房的目的也就随之消失了。恋人可以约定将房屋出售,所获得的房款彼此进行分配。

1、双方签订一份协议,明确房屋出售的条件、房款分配的比例以及出售事项由谁来负责处理;

2、通过委托中介或其他方式寻找购买者;

3、与购买者签订买卖合同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最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房款。

值得注意的是,出售获得的房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的银行贷款,还清贷款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若买方支付的首付款不足以还清贷款的,双方当事人应先行垫付还贷的差额,待获得全额房款后再进行处理,否则是无法进行产权过户的,当事人最好在彼此的协议中对此也进行相应的约定。

二、房屋登记至一方名下,另一方获得金钱补偿

双方首先要充分考量出资、还贷能力、居住条件等因素。一般可约定由购房时出资多、主要还贷的一方获得房屋的产权,而另一方获得相应得金钱补偿。金钱补偿的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应包括购房时的出资、支付的贷款和相应的增值。

1、双方当事人先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步骤;

2、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3、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同时支付相应的金钱补偿。

产权证从两个人变更为一个人,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通常有两种方式:

(1)买卖。

即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屋份额转卖给另一方,双方凭买卖合同在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买卖的成本主要是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登记费等。

(2)赠与。

即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屋份额赠与给另一方,双方凭公证的赠与合同在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赠与的成本主要是契税、公证费、登记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贷款的银行不同意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选择这种方案的恋人不得不先行全额归还银行的贷款,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简单清晰的认识上述问题:

【案情】

原告与被告原是恋人关系,二○○六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其中的40余万是以被告的名义办理的银行按揭贷款,首付款由两人分摊。房屋权利证书上的权利人为原被告两人共同共有,并且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将房产判归原告,被告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因恋爱关系共同购买了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系原被告双方共同所有。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被告认为购房的首付款为其支付,但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原告对此不予认可,因此认定首付款为原被告双方共同支付。银行的贷款系被告向银行借贷的购房款,并实际支付购买房屋,应认定为被告购买房屋所支付的购房款。被告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原告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原告虽主张与被告共同偿还贷款,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且被告不予认可,因此该主张不予支持。被告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原告也予以认可,装修系对房屋的添附,对房屋的价值产生影响,因此房屋的现有价值中包含装修的价值,被告的装修出资应作为房屋分割时考虑的因素。

由于被告实际占有并使用房屋,被告的出资远远大于原告的出资即首付款的一半6万元。原被告按照出资比例对房屋的现有价值进行分配。经双方当事人认可,房屋的现价值为85万。判决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的折价款8.5万元。

【点评】

本案是恋人之间共同买房产生的共同共有财产。恋人之间的共有财产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不能简单的认定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等财产一半均认定为共同共有,夫妻关系结束时分割财产时一般按照等额均分的原则进行分配。恋人之间的共有财产为一般的共同共有,应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确定双方的份额进行分配,没有协议的,只能按照双方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因此,在恋爱期间双方置办价值较大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一般最好形成书面的协议,对双方的份额做出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形成书面协议,一般最好能保留证明自己出资等的有效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证明自己对共有财产的贡献,从而分得应有的份额。

【案件】

原告与被告原是恋人关系,2006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其中的40余万是以被告的名义办理的银行按揭贷款,首付款由两人分摊。房屋权利证书上的权利人为原被告两人共同共有,并且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将房产判归原告,被告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点评】

原被告之间因恋爱关系共同购买了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系原被告双方共同所有。

(1)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

(2)被告认为购房的首付款为其支付,但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原告对此不予认可,因此认定首付款为原被告双方共同支付。 (3)银行的贷款系被告向银行借贷的购房款,并实际支付购买房屋,应认定为被告购买房屋所支付的购房款。

(4)被告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原告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原告虽主张与被告共同偿还贷款,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且被告不予认可,因此该主张不予支持。

网友咨询一:情侣买房写俩人名字,现在分手怎么分

14年8月按揭买的房,本人(男方)拿的首付。但是合同当时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后期还贷也是本人一人还的,现在房子还未交付,房产证还没有。只有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

问:现在感情破裂。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比较好,该我一人名字的话,我需要怎么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

属于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交由法院裁决。

小编结语:恋人在购房后分手,房产分割有两种方式:1、出售房屋,获得的房款由双方分配;2、房屋登记至一方名下,另一方获得金钱补偿。希望本文介绍的婚前房产的处理方式对您有所帮助,有关恋爱期间房产协商处理方式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购房处理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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