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处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一方毁损夫妻财产的处理措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毁损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二、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解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离婚时一方偷偷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该怎么办?
马某是某公司的业务经理,事业上很有成就,在当地也算小有名气。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我们相识,并自愿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生有一女。正在我憧憬未来美好生活的同时,却意外得知他与公司的女秘书产生了婚外恋,并且还生有一私生子。我们的夫妻感情也因此而彻底破裂,我也一度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思索再三,我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法庭在审理中查明,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价值50万元三居室一套、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一辆、存款50万元以及全部的家用电器,并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了分割.在判决生效之后,我们也都各自履行了义务.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可事隔不久,我听说马某在与其女秘书交往期间曾经买过一套价值30万元住房一套,而在离婚时由于马某的极力隐藏而使我并不知情。此情况后来经调查属实。面对这种状况,我该怎么办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方为了多分得财产,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并不少见,而这种做法显然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
《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由此可见,只有具备了下述条件,方可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物的行为;(2)一方必须在事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之日起二年之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否则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据此,您的前夫马某出于私利在离婚时隐藏了你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包二奶”而购置的价值30万元的住房一套,妄图据为已有。尽管在您得知此情况时已在离婚之后,但您在两年的诉讼有效期内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小编结语: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还要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消费、经营支出就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损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