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很明显,上述规定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限制极多,尤其是非军人配偶,这是否意味着军人一方享有绝对的“一票否决权”,只要军人不同意离婚,非军人方就无法离婚?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途径,若军人一方不同意,只能选择诉讼途径解决。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 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是《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调整的对象。本条的立法意图,是以一定方式限制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实现权,从而对军人一方的意愿予以特别支持。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不管由谁首先提出离婚诉讼,若要适用本条的规定,则必然会妨害另一方军人的利益。这与该条特殊保护军人婚姻的立法意图不相符合。
2、“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针对“须得军人同意”而言。“须得军人同意”不是绝对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一方也可以提出离婚,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的过错。哪些属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即: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非军人配偶的一方提出离婚,无需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相关案例:
2002年,王小姐与现役军人李某结婚。婚后不久,王小姐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口角。李某性格暴躁,经常为琐事迁怒于王小姐,令她不能忍受。于是,王小姐多次向李某提出离婚,但屡遭拒绝。李某称,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王小姐就不能离婚。
《婚姻法》中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重大过错,即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如果李某确实向王小姐实施了家庭暴力,王小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网友咨询一:现役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我该怎么办?
我老公是位现役军人,他脾气很暴臊,动不动就打我,而且打得比较狠,结婚两年多,他不养孩子不顾家,自已的工资自已一个人用,而且他手机上还有暧昧短信。他不爱我,现在也不愿离婚,他马上就要退伍了,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对方是可以构成虐待的,你可以起诉他,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向他索要这两年他的收入,他的收入属共同财产,如果婚姻不想继续下去了,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网友咨询二:部队现役双军人离婚是否必须在军事法庭办理?
我有个亲属,两口子是双军人,现在感情不和要离婚,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地方法院不能受理,必须要在军事法院受理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用在军事法庭起诉,地方法庭就受理他们的离婚案。
网友咨询三:我们协商无望(他坚决不同意)是不是我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强行离婚?难道只有他有重大过失才能离婚吗?感情不和就不行吗?
我是军人的妻子,丈夫北京(正连)未复员,我现在想离婚,我咨询过朋友说,必须去军事法庭,还说丈夫无重大过失不能离婚是吗?我们已经感情不和一年多了,我多次提出离婚他都不干,不是财产问题,没孩子。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军人离婚应该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否则不准离婚,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通过政治部门做通军人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判决离婚,我曾经代理过类似的一个案件,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我们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最后没有办法,最后双方调解离婚了。
相关文章推荐:
相信很多军婚的朋友慢慢的会有许多的问题出现,结婚以后夫妻双方聚少离多,性格不合。俗话说相爱容易,相守难。尤其作为军人,他更是有自己的使命,守着另一半的时间肯定更少。但是说起离婚,如果军人不同意,能不能直接起诉离婚呢?怎样与军人离婚?准备当军嫂亦或者军姐夫的朋友都应该学习一下。【更多详情】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那签订了离婚调解书之后可以反悔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更多详情】
男女双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婚。离婚也是一样,男女双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离婚,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单方面离婚是夫妻一方提出的离婚。不少人觉得,单方面离婚可能比双方离婚要困难。单方离婚即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那么,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我国法律是对军婚有特殊保护,但并不是说军婚一律不能离婚。军婚也是可以离婚的,普通百姓对法律保护军婚存在片面的理解,且不知道军婚该怎么离。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怎样处理,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是否可以离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