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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买房一方装修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

核心提示:自从新婚姻法出台后,婚姻和房产就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不管是未婚的还是已经结婚了,都在盘算着离婚后房子咋分的问题,可这房子到底咋分也是要看情况的。那么一方买房一方装修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分?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一方买房一方装修情况下婚前房产分割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情】小芸和男友小刚毕业后一起留在上海。经过几年的打拼有了一定的积蓄,2007年双方准备买房结婚。两人在闵行区黎安路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室,当时价值80万元。

小芸也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积蓄用于买房,但小刚慷慨表示:“在老家,都是男方负责买婚房,这件事情不用你操心。”小刚缴纳了首付款25万元,办理按揭贷款55万元。小芸负责了全部装修费用。

结婚6个月后,房产证办下来了,登记的是小刚的名字。5年后,夫妻俩决议离婚。在离婚协商过程中,小芸要求分割房产,但被小刚一口拒绝:“这房子是我婚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子明明是为了结婚而购买的,我还出资进行了装修,5年来我们一起每月偿还近4000元的银行贷款。小刚除了交纳首付,并没有比我多付出什么啊!另外,房产证是婚后才办下来的,这套房子实际是我们两个人在婚后才真正取得的,难道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小芸一肚子的不满。

双方争执不下,只能诉至法院。法官提示小芸,该房产认定为小刚婚前房产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她考虑调解方案。“我要求小刚返还当初的装修款。另外目前该房屋已增值30万元,没有我的装修维护和参与还贷,房子不可能增值,所以我还要求分配增值款的一半。”小芸不知自己的要求是否可行,于是急切地向律师求证。

【律师解答】

1、房子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本案涉及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问题。婚前按揭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问题在现行法律实践中观点非常统一,即该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是依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享有的债权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产权证的行为,实际上是购房者的婚前债权转变成物权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是婚后财产。本案中,小刚对婚房的所有权在签订合同及支付首付款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小芸无权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共同还贷款的一半 应返还女方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按揭房产中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共同偿还的款项,离婚时应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买房一方将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3、婚前个人房产增值归男方个人所有

未购房一方是不能分配对方婚前个人房产增值的。该房产作为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者对其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处分权。该房产的增值,是基于购房者在婚前购买该房产的行为,而不是基于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房屋是否增值,增值多少,取决于市场因素,而不取决于是否还房贷和还房贷多少。所以本案中尽管该房屋已增值30万元,但小芸不能分得。

4、装修款应予适当返还

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小芸婚前个人出资对小刚所有的房屋进行了装修,使房屋实现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小芸所有。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原装修款项以及目前房屋现状,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

5、女方可要求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小芸离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目前的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小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小刚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网友咨询: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用公基金买了套房子,首付十万是男方独自出的,之后每个月还的钱由住房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自己承担一部分,买房两年后结的婚,如果离婚房产有女方的一部分吗?还是有时间的规定结婚多少年后有女方的一部分,或者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只属于男方呢?如果是房产只属于男方,那么在婚前男方同意离婚后将房产与女方平分,该走什么程序能证明房子有女方一半呢?谢谢专业回答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产登记在结婚登记之前,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在没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属于法定孳息,是依照法律关系取得的收益,其权利归属原物所有人。由于是婚前交纳的首付款与婚后双方的交款共同保证了房屋能够增值,在分割时对首付款的增值部分应按比例予以扣除。所以,离婚时房产应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依法取得:婚后已付月供款的一半和相应比例的房屋增值部分。

此前关于夫妻双方结婚多少年后婚前财产就变成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已经废止。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该房产一人一半,并签订书面协议,无论公正与否,都是合法有效的。

小编结语: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双方对房产是共同投资关系,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装修,评估后,男方应当适当返还,对于房子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关于一方买房一方装修情况下婚前房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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