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保护。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
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就非婚生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如果女性希望得到抚养权,一般可以得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孩子的生活费用是怎么算?
不用担心孩子父亲逃避责任。如果由未婚妈妈抚养孩子,则由男方负担抚养费。男方这一义务是法律强制义务,任何协议均不能免除。女方一开始答应放弃抚养费,后来又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应当支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孩子享受的权利和婚生的一样吗?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与此同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平等地享受继承权。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如何保护?
(一)禁止并打击一切危害、歧视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在非婚生子女成年之前,由于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成熟,因此,缺乏甚至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因此,国家应以法律强制力,社会应以道德规范和舆论的力量,保护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使非婚生子女真正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溺婴等危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
(二)明确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和生父。因为只有明确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才能使其可能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母或者生父任何一方的缺少,都使非婚生子女在事实上不可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出生的事实,对非婚生子女生母的确定是准确的,但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是谁,如果其生父不自觉地承认,则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予以证明和确认,如通过“亲子鉴定”的方式确认生父。确保非婚生子女享受到生父母双方的抚养教育及完整的亲情,以及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其他权利。
(三)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直至该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同时,确保非婚生子女对生父的遗产继承权的实现。
(四)建立和健全有关保护非婚生子女,尤其是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亲属和法律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 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网友咨询一:非法同居所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我是农村的,与前女友同居四年,已经按照家里的习俗举行婚礼,并且生有一女儿,现在孩子不到三周岁,从小有我妈妈照顾,现在她提出分手,我们的孩子,她不要,不给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孩子户口未上,现在我想给孩子上户口,我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向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孩子根据你们双方条件决定由谁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抚养费。
网友咨询二:没结婚证孩子该由谁来抚养?
我跟女友在一起三年了,当时没领结婚证但我们却有2周岁的孩子,现在两人经常闹矛盾,想解除现在的同居关系,小孩想自己抚养,抚养权怎么确定?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可以随时分开,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网友咨询三:非法同居子女抚养权义务
我和女友同居几年了,并育有一子一女,后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在一起,儿子一直住我家,女儿住她家。今年我已结结婚,我想解决我和女友之前的同居关系,是否需要到法院进行上诉才具有法律效应?我要求儿子由我独自抚养,女孩她独自抚养,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她同意儿子由我抚养,女儿由她抚养抚养,并要求我赔偿10万作为损失费和女儿抚养费,这也合理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同居不需要上法院解决,没有结婚就不受法律保护,当然孩子还是要抚养,她抚养女儿可以要求你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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