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人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孤儿应当履行一系列的手续,最重要的是收养关系应当经过政府部门的登记。 登记机关应该是被收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例如,如果领养震区孤儿,一般应到四川省等地方地孤儿所在地的县级民政机关办理手续。
配偶不同意能收养吗?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网友咨询:领养和抱养在法律上有区别吗?
具体两者的区别, 还有如果要领养和抱养要注意一些什么章程和具备的条件?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双方做出收养协议后,一起到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养就是去福利院领养孤儿,抱养就是在其他家庭处抱养小孩,前者要跟福利院签订协议,后者要跟对方家庭签订,之前或者之后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可能涉嫌拐卖与收买儿童罪。
小编结语: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怎么办理收养手续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