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没下来能继承公证吗
可以。《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李丽、李真、李慧
被告:李军
原被告父亲李某于1967年去世,去世时没有留下遗产。母亲王某于2009年8月去逝,留有两套房产。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分别为三原告和被告。由于被继承人王某生前有心脏病,为了更好的照顾被继承人,李慧于2002年搬至被继承人住处,承担着照顾被继承人的义务,直至被继承人去逝。李丽、李真虽没有跟被继承人住在一起,但也经常去被继承人处予以照顾,给予生活费等。被继承人生前在某医院住院期间,由三原告轮流照顾,并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被继承人去逝后,三原告承担了丧葬费。被告虽然作为被继承人唯一的儿子,却从来没有对被继承人尽过赡养义务,同时也没有参加被继承人的丧礼。被继承人去逝后所留房产由被告和李慧各住一套,三原告曾多次要求分割遗产,但被告均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下,三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分割遗产,并且由李慧适当多分,被告少分。
被告辩称:被告因意外导致残疾,生活困难,不能对被继承人给予照顾。现在也基本没有经济来源,而且只有母亲留下来的一套房子居住,因此,现居住的房子应该归其所有,三原告可平分另外一套房产。
经过调解,原被告基于亲情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继承一套房产,李慧继承一套房产,但被告和李慧均应给予李丽、李真一定的经济补偿,李丽、李真放弃对两套房产的继承权。
二、审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 继承权男女平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网友咨询:儿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
父亲1990年去世时给母亲和我们兄妹四人留有2套房子,当时没有任何遗嘱。这两套房户主现在分别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父亲名下的房子一直由哥哥居住,母亲名下的房子有母亲和妹妹居住。2011年母亲去世时留下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留给妹妹,另一套房留给我。现在哥哥和妹妹均想尽快将居住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且我们四人想通过公证协议的方式解决此事。我向咨询一下: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况应如何继承这两套房子。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你父亲去世即发生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份额由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平均分割,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份额按遗嘱内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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