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当成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
(二)类型: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这些关系都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二、收养关系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首先,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除。随着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建立起拟制血亲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的建立,不仅使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养子女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关系的消除。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稳定收养关系,有利于养子女在新的生活环境中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建立起和睦和亲密的家庭关系,也使各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
(二)其次,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网友咨询:我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我面临要结婚了,可是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不在。因为我从小被人收养,在12岁的时候,养父去世,没有养母,之后我走进了养父弟弟家里生活。(养父有财产)在他们家里我生活了不到五年,就出来打工了。因为没有感情我想解除我的收养关系或者是我叔叔对我的监护关系,还要要回我的证件,我该怎么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是你与你去世的养父之间建立的。养父已过世,你与他的收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不必去解除已经不存在的收养关系了。你与养父之弟不是收养关系。而是基于因收养而产生的拟制血亲叔侄关系。养父过世后,你与养父之弟形成抚养关系,这关系不能解除。但你可以要求继承你养父的遗产。你如果已成年了,当然可以直接要回你自己的证件。但你的这个叔毕竟抚养了你5年---不考虑抚养的质量。尽可能不要产生家庭不和。
小编结语:对于很多夫妻来说,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无疑是痛苦的,在当今社会,收养孩子不但解决了这一难题而且收养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在成为他人父母之前,你有必要多多了解和学习有关收养的方方面面的知识。收养不是儿戏,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同时,更多的是作为养父母要承担的责任,这点绝对要认识清楚。什么是收养关系及收养关系产生什么法律效力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收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