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非法同居现象日渐普遍,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往往会发生财产分配,这些非法同居财产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一、分手后能分割同居财产吗?
“同居”,在法律上是指男女双方公开共同居住生活,但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两性结合。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因此不能产生合法婚姻关系下的权利义务以及配偶基于身份关系能对对方主张的权利。
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可能以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共同财产的方式加以分割,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应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也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另外,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具体规则:
婚姻专家律师认为,同居的财产和债务同样也分为同居前的财产和同居后的财产。
1、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①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收入的一方在取得该财产时有帮助的,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以按份额划分。
②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③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④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⑤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⑥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⑦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⑧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同居财产分割的规定总共有四条:
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11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12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网友咨询一:未婚同居财产分割
我在20岁的时候与一男子一起生活,有一个孩子,我们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男子进监狱了,我留下孩子嫁给另一个男人,生活了7年,登记办了手续,94年4月一日的时候我与他离婚,后来我又和之前那名进监狱男子复合,一起生活,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一直到现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所挣的钱都由我保管,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带钱走了,触犯法律吗,对方有权利提出冻结我的银行账号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们之间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带钱走对方可以起诉要求你返还。
网友咨询二:未婚同居十年并生子,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与对象共同生活了十年,并生子,孩子今年9周岁。结婚仪式已办,但由于时间问题,一直拖着没去办领结婚证。这些年我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他上班。期间购买了房子和车。现如今感情不好,很难再维持下去,我想跟他分开,孩子归我。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算事实夫妻吗?走法律程序可以让他承担孩子的部分抚养费,我还可以跟他共同分割其他财产吗?比如说,房子、车和存款。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你们不属于事实婚姻,只属于同居关系。
但是,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你对象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至于财产方面,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共有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网友咨询三:两个因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该如何分割?
两个因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该如何分割?房产证等上只写有女方的名字,去年女的要分手,想独吞财产,并把我一家老小告上法庭。3月份法院开过庭了,我们互相都有请律师,但一直没有判决。而今日又收到法院的传票,说8月26日开庭,这合理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这个同居关系法律是不保护的,房产证上写的女方名字就代表女方拥有所有权了。如果事实和登记不符,可向代理律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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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婚姻法是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如果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便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非法同居财产分配的具体方法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非法同居财产分割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