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同居财产认定和财产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二、同居财产归属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本人认为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价值,如果女方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便是男方个人财产 ,个人认为也应当给予适当照顾或者补偿。尤其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
2、同居后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三、解除同居关系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
(一)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所遵行的基本原则是: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 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网友咨询一: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和男友经人介绍在一起同居三年,期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男友出了三分之二的钱,剩下的买房钱和装修钱都是我出的,后来因为相互不信任导致感情不和,现在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配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网友咨询二:同居期间财产纠纷怎么办?
我与男友同居8年,没有结婚证。刚开始3年我们没有和他父母分家,我们在其父母店里帮忙,生了一女之后,他父母花4万元集资够买一个商品房,营业执照为男友名字。现在出租给他人。现在我们自愿分开.请问这间商品房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不?租金我可以按比例分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法律规定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的财产会按份共有处理,但需要证明自己份额。
网友咨询三:非法同居的财产处理
我们是去年认识的,在认识后不久一次因喝酒醉,久一直住到了一起,后来发现有小孩了才在家人的压力下半了酒席,可在这之前他没有任何积蓄胜至还有很多债务,我也提出过要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可他说他一无所有不用做。在此之前做生意和结婚买房子家里的一切用具等所有的钱都是我一个人拿出来的,我们也一直没去结婚登记,而且现在发现他有很严重的酗酒且经常整晚不回家。我现在想解除这种关系。可我不知道我要怎样才能要回我的所有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无需进行诉讼分割,如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有小孩,可以抚养纠纷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你所谈到的房屋及家具如系你出资购买且登记于你自己名下,则归你个人所有,除非对方能提供证据证实系他出资(或部分)购买,否则他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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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非法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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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非法同居财产分割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