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
3)目前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二、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
通过一则案例帮您了解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
案情简介:
徐某与陆某某于2010年1月14日经人介绍相识,1月25日即登记结婚。同年2月,双方举办了婚礼。2010年5月1日,陆某某生育一子取名陆某。2010年9月,徐某诉至法院,主张陆某某隐瞒婚前怀有身孕的事实,借婚姻为名骗取财物,请求判决双方离婚,非婚生子陆某由陆某某抚养,由陆某某返还彩礼。诉讼过程中,徐某提供双方结婚介绍人出庭证明双方相识于2010年1月14日,陆某某2010年5月1日就生育陆某,从十月怀胎的生命规律来看,受孕应早于双方相识之前。徐某同时提供了与陆某某的通话录音,陆某某在通话中曾明确陈述陆某的亲生父亲不是徐某。徐某申请进行亲子鉴定,陆某某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经法院释明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陆某某仍拒绝鉴定。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婚前认识时间很短,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应准予离婚。徐某主张陆某非其亲生子,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经法院释明,陆某某拒不同意亲子鉴定,对此应作出不利于陆某某的事实推定,即陆某非徐某的亲生子,陆某的抚养责任应由陆某某自行承担。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基本未共同生活,陆某某应返还彩礼,考虑到陆某某仍有嫁妆在徐某处,陆某某亦同意将陪嫁折价给徐某,故酌情确定陆某某返还彩礼30000元。遂判决徐某与陆某某离婚,陆某由陆某某抚养,陆某某返还彩礼30000元。
婚姻帮律师讲解: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和非婚生子女确认之诉,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亲子关系的确认关涉家庭的和谐稳定,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尤其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因此,法院在亲子关系诉讼中应始终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权置于司法保护的首位。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主张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孩子十四岁了没上户口,国家免费给上了,可又要出生证明,那时农村在家生的孩子没有,现在要求做亲子鉴定 ,做亲子鉴定可是费用太高,条件不好可以不做吗?派出所说必须要做,给约的太贵,自己找医院做他们说不可以,这样做合法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可以不做,派出所的要求符合规定。
小编结语:通常情况下,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子、怀疑医院调错婴儿、非婚生子女要求确认父子关系、父母或子女要求移民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确认以及知青返城超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需要确认的、子女遗失多年后要求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强奸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那么希望本文中关于什么是司法鉴定,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的知识可以帮助您。什么是司法鉴定,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法院是否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