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的结婚年龄是多少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1、法定婚龄要考虑两方面: 其一,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 其二,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
2、我国对法定婚龄的规定主要为: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现时规定与1980年作出的规定相同都是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4、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西藏、新疆、内蒙古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要注意的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5、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网友咨询:结婚年龄
中国法律订婚年龄男女多少岁?结婚年龄男女多少岁?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男女订婚的年龄,订婚属于地方风俗,不是法律规定,订婚不易过早,我国提倡晚婚晚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未到法定婚龄以他人名义登记婚姻有效吗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看一下上述问题:
[案情回顾]
2010年7月2日,时年18周岁的彝族女青年阿右以其表姐本莫的名义与山东籍男子朱某登记结婚。2011年生一男孩。2012年3月,阿右离家出走,并于2014年6月8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朱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案件评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该案案由的确定存在四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定为婚姻无效纠纷。理由是阿右在与朱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年仅18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属无效婚姻。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应定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理由是阿右某某在与朱某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且两人实施了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取得结婚登记,其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应定为撤销婚姻纠纷。理由是阿右在与朱某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结婚登记,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不合法,人民法院应予撤销。
第四种意见认为,虽然阿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并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该案既不是婚姻无效纠纷,也不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应定为离婚纠纷。
小编同意第四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无效。本案中阿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年方18岁,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其在起诉时已经27岁,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不能以无效婚姻处理。
第二,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案中并不存在因胁迫结婚的情形,因此,阿右不能行使撤销权。
第三,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阿右于1994年7月2日与朱某办理结婚登记,虽是弄虚作假取得,但并非“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该案不能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立案。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中第4条内容就是“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阿右与朱某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结婚登记证,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之一,而不是认定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标准。
第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确定案件的最初案由,但应当根据查证的案件事实确定案件的最终案由。阿右在诉状中要求宣布婚姻无效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查证不属婚姻无效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情形的,应告知阿右可以将自己的诉讼请求变更为与朱某离婚。
综上所述,该案案由宜定为离婚纠纷,法院按离婚案件进行处理较为适宜。
小编结语:婚姻是有自然和社会要求的,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关于合法的结婚年龄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结婚年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