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结婚年龄是多少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中国香港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台湾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下男18周岁,女16周岁。
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又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
网友咨询:虚报年龄骗取结婚登记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黄某(男,1997年6月出生,至今未满22周岁)与吴某(女,1988年3月出生)于2008年1月相识恋爱后,黄某通过虚报年龄的方式与吴某在同年5月1日到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登记,此后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争吵,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现黄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吴某离婚。请问:虚报年龄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黄某是1997年6月出生,与吴某于2008年5月1日登记结婚。虽领取结婚证,但黄某至今未满22周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与吴某婚姻关系无效,其登记结婚的行为也不产生有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其要求离婚,不能按离婚纠纷处理,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婚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之规定,法院应判决黄某与吴某婚姻关系无效。
二、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补领结婚证时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补领结婚证的法律问题。额勒贝格道尔和蒙克托娅都是蒙古族,他们在五年前结婚时都刚满18周岁。蒙克托娅当时已经达到结婚年龄,额勒贝格道尔没有达到。但是在三年前额勒贝格道尔已经满了20周岁,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对于少数民族所规定的结婚年龄。当他们申请补领结婚证时,双方已经都达到了法定婚龄,额勒贝格道尔应该对结婚登记的情况向婚姻登记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当为额勒贝格道尔达到法定婚龄的日期。
【深度解读】
在现实中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特别是边远地区,虽然法律上规定了最低的法定婚龄,但是还是有不少人会在未达到法定婚龄时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结婚”。而当这些人由于种种原因需要补领结婚证时,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也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修正)
第三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汉族男女同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男女结婚的,汉族一方年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补充规定的原则,制定某些变通或补充的规定,并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小编结语:我国法律虽然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否则未达到法定婚龄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关于结婚年龄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结婚年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