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被告?
在财产纠纷中,遗产继承的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争议的各方都是有亲属关系的人,大部分还是至亲。所以,即使发生争议,大部分当事人只是不满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很少对所有的争议相关人都要求提起诉讼。但是,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究竟是告自己不满的那个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如果起诉的话,没有列名为被告的人又处于什么地位呢?
针对这个问题,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遗产是如何界定的?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有几个因素需要注意:
一是时间点问题,即“死亡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二是遗产为公民“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也包括共有财产中应属于公民所有的财产。
这需要与他人的财产相区别。通常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也有可能涉及到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还有可能涉及到与他人财产的区分,如借用他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寄放在被继承人处等等情形。故在继承开始时,首先需要将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完全区分开。
三是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如盗窃、诈骗等犯罪所得当得不属于遗产。
案例中的死亡抚恤之所以不能认定为遗产,原因一是取得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后,而非死亡时遗留的,二是给付的对象不是被继承人,而是被继承人的亲属,不属被继承人“个人”财产这个因素。故不能认定为遗产。公证部门也不应当将该无效约定予以公证。既然该条款无效,那么其死亡抚恤金应由李老先生所有的继承人予以分割。该条款的公证,应该说起到了误导作用。
网友咨询:遗嘱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的母亲先于我的父亲20天去世,生前没留下任何遗嘱,听说我的父亲可能留下了让我大哥继承全部财产的遗嘱,其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将有待于验证。而我的大哥手中握着全部遗产不作任何分割。请问,我继承母亲和父亲遗产的诉讼时效各是多长时间?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知道或者应到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以继承纠纷案由起诉,应当在2年内起诉; 2、请求财产分割属于物上请求权,无诉讼时效限制。若以财产分割案由起诉,则不因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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