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亲子鉴定的手续
1、委托: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法院、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直接个人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要求被鉴定人至少为成年父亲和儿子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具有知情权,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身份证明: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的原件。我们将在采样现场查验身份证件。
3、缴费采样:按相关规定缴费;所有被鉴定人都必须亲自到现场由我们的专业人员进行取样。
4、鉴定: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书后,开始实验室鉴定。
5、结果反馈:鉴定报告只发给委托者本人签收。
自行采集检体的dna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用。 法律用途鉴定要求受检者提供指纹、照片、和身份证明,必须由我们专业的鉴定人员进行采样,因而您必须到我们这里或我们委派专人上门取样。
我们提供的司法鉴定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被法院、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认可 。鉴定结果具有唯一的正确性,在全世界任何一家实验室重作做,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二、法院关于亲子鉴定怎么认定?
【案例】
陈晓华与金丽经人介绍认识,结婚2年,金丽一直没有怀孕,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男方陈晓华有身体问题导致不能怀孕。陈晓华就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医治,断断续续,一直也没见好,可是在2007年妻子怀孕了,2008年儿子出生,一家人很高兴。之后,双方矛盾激化,经常吵架,矛盾不可调和,女方金丽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男方承担抚养费。
男方陈晓华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他拿出自己到医院检查的病历,“我和她当时只有一夜在一起,以我的身体情况,从概率上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 女方金丽对于鉴定申请一口回绝,“这是对我的人格侮辱!”。最后,在法官的追问和告知法律后果之后,金丽主动要求不鉴定,并认可儿子不是亲生的。---来源南京地区开庭的首个涉及亲子鉴定的案件。
【解释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院判决】
至写稿之时,此案还在审理中,未判决。
【律师分析】
通过医院病历等证明,男方陈晓华是不可能有生育能力的,不会导致女方金丽怀孕并生孩子,已经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但是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而且又没有证据予以推翻男方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婚姻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对此予以了确认。
对于亲子鉴定的有效性,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世界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DNA技术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
网友咨询:法院怎么认定我自己做的亲子鉴定?
我咨询过,自己做的亲子鉴定只是个人知道结果而已,到了法院都要重新鉴定。我想知道如果到了法院女方不同意鉴定,我自己的鉴定结果能让法院支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到了法院女方不同意鉴定, 你自己的鉴定结果,法院应该采纳,因为女方要为拒绝鉴定的行为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你的鉴定结论效力优于女方的个人观点。
小编结语:亲子鉴定是采用医学、遗传学等学科的理论和现代化DNA检测技术来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特别是父子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希望本文中关于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法院关于亲子鉴定怎么认定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法院关于亲子鉴定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亲子鉴定的认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