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
虽然在法律上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的,但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符合以下的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网友咨询:子女抚养问题
一般子女抚养到多大为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是没有相关规定,但我国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就是应抚养到成年或者高中以下接收教育期间。
对于何为成年,司法解释 是这样规定的,一般是十八周岁,但是如果他已年满十六周岁,并且能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的也视为成年人。至于超过了以上的条件,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自愿给付。
小编结语: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与生活的实际要求密切相关,当孩子的生活在此抚养关系下不快乐,得不到应有的照顾时,就应该变更抚养关系,但是在协商的过程中,尽量不要爆发出争吵与烦躁,父母的情绪会让孩子的心灵蒙受更深的阴影,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最好能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调节局面,这既能促进双方在变更抚养权的问题上达成协议,也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女抚养可以变更吗及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