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需要公证吗?
一、强烈建议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二、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好处?
男女双方选择婚前财产公证,有一下几个好处:
(一)有利于保证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避免那些出于功利目的的婚姻。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这种形式,将使夫妻双方的财产各自独立,地位相对平等。
(二)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的保护。
(三)有利于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家庭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也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
结婚的确不是为了离婚,但谁也不能保证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不会发生变化,与其逃避它,不如认可它。即使夫妻白头偕老,婚前财产约定也无弊端。随着夫妻离异数量不断攀升,财产纠纷层出不穷,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就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
(四)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即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网友咨询:婚前房产(财产)公证有什么好处
婚前财产公证都有什么作用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感情的障碍。现在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晚,打算结婚的人大多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们可不想让这笔钱变成婚后财产。如果说在20多年前提起婚前财产公证,肯定会惹恼对方。但现在来办理公证的人心态都非常坦然,认为这很正常。从难以启齿到坦然面对,婚前财产公证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
小编结语:我认为应当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努力办好婚前财产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乃至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关于是否需要做婚前房产公证以及婚前房产公证的好处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