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二、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并且如何进行分割,下文将予以阐述。首先,我们来俩接以下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相关内容:
一、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第8条至第13条中,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二、《婚姻法》第12条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网友咨询一:非法同居的有关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我和男友在一起同居一年半,期间男友买了一辆车当时是和朋友借的钱,现在他无意期间发生车祸,请问之前他借的钱是我该还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第一,双方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两人之间的财产,除非有证明是共同的财产,否者应当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第二,有证据证明是属于共同债务,两人共同承担,否则签订贷款协议的一方承担债务。
网友咨询二: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
男方到女方家做上门女婿有10年生育2个孩子,但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一直和女方父母生活在一起,小孩由女方父母抚养。10年里由女方父母出资盖了房子一栋,买车子一辆,地产200平米。同时欠私人债务20万。同时欠私人债务20万男方在10年里只赚了12000元给女方家里,从女方拿15000元做生意却失败。若女方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话,请问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考虑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债务应共同承担。女方父母出资盖的房子、买的汽车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
网友咨询三: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我与他于95年同居至今,于96年生下一子,期间共同创业,还清债务的基础上又盖了两层楼房,还有一营运客车,现因感情破裂欲分手,但男方不给一分钱,原因是我们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我该怎么办?另外,我们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
婚姻帮律师解答:
1、不属于事实婚姻,你们的关系是同居关系。
2、你可以按解除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要求同等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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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各方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其法律性质类似合伙关系,同居各方均不得以离婚来对抗合法债权人的请求权。非法同居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非法同居债务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