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有何法律依据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为了进一步推动房产公证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房产公证质量,1990年8月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房产公证会议",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负责同志、各地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和部分地方的公证处、房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方面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房地产公证业务的方针,制定了更好地为房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会后,司法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房产登记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和有关契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通知)从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网友咨询:婚前房产公证问题
我和我男朋友还没有结婚,刚刚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男方名字,婚前就开始还贷,最主要的是我男朋友把房子公证了请问:
1:如果以后出现婚姻问题女方是不是什么都没有
2:公证可以撤销吗?要走什么样的程序
3:在没有撤销公证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大楖要多少钱?
婚姻帮律师解答:
1、还没有结婚登记前买的房子不用公证,万一婚后出现问题房子也直接归买方所有,但公证后就需按照公证文件执行,具体情况根据公证内容办理。
2、公证是可以撤销的,需原申请公证人带齐房本、户口本、身份证及公证所提及的原件到公证处办理,但是撤销后根据我上面说的,你依然是分不到。
3、可以加名字,但是他既然去公证还会给你加名字么?
加名字的具体方式:
如果是无贷款的房子:a、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b、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c、需支付大概110元手续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如果有贷款的房子:
a、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b、手续费大概400元左右
c、其他步骤同“无贷款的房子”
相对来说,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但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
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小编结语: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婚前财产公证在离婚时对夫妻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非常重要。但是办理婚前财产也是个复杂的事情,需要的准备的资料比较多,办理程序也相对复杂。相关费用问题按照法律规地交纳。关于婚前房产公证的法律规定以及费用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