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a、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b、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c、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d、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实施以后不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一律按照同居对待。
B、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关系则是男女双方未办结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C、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效力:
a、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b、在同居期间,一方提出离婚的,经查属于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c、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方起诉离婚的,解除同居关系。
d、审理同居案件,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按照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考虑过错等情形确定。
e、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f、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的,如果认定为同居,则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的遗产。
二、婚姻的配偶可否享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可见,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由于特殊国情,我国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事实婚姻的配偶关系享有继承权。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要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处理。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不能以配偶关系享有继承权。
网友咨询: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是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在94年2月1日前开始同居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小编结语: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希望本文中关于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事实婚姻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