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小姐是武汉人,在去年三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做任何公证。当年六月份,她和现在的老公结婚,今年和老公有些矛盾,她担心可能要和老公离婚。她担心,如果跟老公真的离婚了。她问,这套房子是否完全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律师点评:
其实,这里涉及到民法理论中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之后即成为产权人,对于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权权益。其用于支付房款的银行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从表面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也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在做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不改变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另外,张小姐婚前和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并且已经付首付款,这可以作为张小姐拥有该房产的证明,而房产证只是拥有产权的标志,即使没有办理房产证,该房子依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网友咨询:婚前一起买房需要公证吗?
我和我男朋友还没结婚,今年先买了套房子,我们两个还有各自家里都出的有钱,房产证写他的名字。有朋友建议我找个熟人公证一下各自出了多少钱,毕竟还没结婚,万一有变动我的钱不至于打水漂,当然这只是个假设。其实我自己不怎么喜欢这样做?一是怕伤感情,另外是觉得这种情况不会发生的。不过好几个朋友都这样子说的,有点犹豫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前一起买房不是一定需要公证,但是最好进行公证。婚前买房办理公证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小编结语:现行《婚姻法》不再承认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可经过一定时间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小姐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房屋的产权没有变动,张小姐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解除而发生变化。关于婚前房产没有公证离婚时归谁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