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
签署离婚协议书是一件大事,夫妻应当慎重、谨慎对待,不能疏忽大意。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允许夫妻随意变更,那么会造成离婚协议书变成一张废纸的后果,不能对夫妻产生有效约束。因此,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不能变更的。但是,万事都有例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
网友咨询: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我于去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候由于自己感情用事,将房子(房子是我单位的福利集资房,购买时妻子还没有调到我单位。我父母也为我出了一半的钱买这套房子。购买房子时已经结婚。)和家里的所有家具电器全部给了妻子,并且没有要求她负担孩子的生活费。我只要了孩子(孩子先天大脑有问题,属于残疾人,现年8岁,男孩。)和27000元的存款。现在前妻准备结婚了,找了一个比较有钱的,而且他们有自己的房子住。前妻说我可以带孩子一直在协议给她的房子里住,但是我不能在房子里结婚。我也知道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果的,但是我现在觉得自己能力有限,以后难以给我的残疾孩子再买得起房子,所以我向前妻要求去法院更改离婚协议,我把钱和家具、电器给她,她把房子给我;或者我把钱给她,她把房子给我们的孩子,但是前妻不同意。我怕以后她死了,那她现在的丈夫来要求我和孩子搬出去,那我的孩子到那时不是只有死路一条吗。请问我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前妻更改离婚协议吗?法院能否支持我的处境?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欲起诉要求前妻更改离婚协议,虽然法院应当受理,但就你的情况来讲,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在离婚后,你的经济能力发生变化致使你履行抚养义务发生困难,可以由子女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能作通前妻的工作,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将是较为理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分情况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话,离婚协议可以变更的,为避免以后有问题,可以去公证一下。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得看情况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小编结语:办理协议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和胁迫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可请求更改离婚协议。更多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