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事实婚姻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共同生活的双方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
可以看出,事实婚姻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的差别其实只在于有没有领取结婚证,其他权利与义务并无不同。那么,形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如果想解除这种婚姻关系的话该如何解决呢?
因为事实婚姻是没有结婚证的,所以自然也不可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因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条件就是持双方的结婚证才能办理;因此,事实婚姻的双方如果想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不能通过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
因为事实婚姻的特殊性,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起诉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事实婚姻的存在,否则如果无法证明的话,法院会视为同居关系处理,而同居关系是可以自行解除的,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所以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二、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案情简要】
某女于2014年5月与某男在双方家乡各举办了结婚典礼,但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婚后女方随男方生活,没有工作,亦对男方工作情况不了解。三个月前,男方因经营的企业巨额负债而跑路,所有财产包括女方现居住的房产悉数抵债。期间,男方以结婚时男方家所收礼金交给女方为名,向女方索要‘救命钱’。婚前,双方购买陆虎车一辆,价值170万元,女方父亲现金方式付100万元,余款为男方支付,车辆上户在女方名下;女方婚前以自己的名字购房一套,首付款由父亲支付,婚后女方按月还贷。现女方想离婚,问如何办理离婚,男方会如何主张财产?
是不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 ?是不是可以起诉要求分配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网友咨询:解除事实婚姻协议书怎么写啊?
我和他都是离过婚的,是一起打工时认识的,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两年多了,我多次提出和他去领结婚证他都不同意,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我想和他分开,又怕他以后会骚扰我,想写一份协议书,请问解除事实婚姻协议书怎么写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登记解除婚姻关系,一般双方直接分开即可。如果双方需要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则将你们双方协商的内容约定在合同当中,合同内容、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效力瑕疵即可。
小编结语: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希望本文中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