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两年月供,竟要分一半房产
12月7日上午,小岳刚进办公室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法院起诉书,打开一看原告竟然是自己前女友。“请求判令原告支付共有房产的一半费用27万元。”自己付首付女友付按揭的房子,分手后女友要求平分房产,而自己觉得太不值。前不久两人为这件事情持续争吵,没想到女友竟不动声响地将事情闹上了法庭。
小岳2007年在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的佳天瑞宁花园购买了一套85平方米的两居,5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小岳几乎耗尽了工作5年外加兼职攒下的全部积蓄10万余元付了首付。房子装修好后,当时正在热恋并预备谈婚论嫁的小岳女友也一起搬进了新房子。两人商定,由小岳负责平时日常生活的所有开销,女友负担每月2千余元的月供。考虑到两人以后反正也会要结婚,在女友的要求下小岳毫不犹豫地把房子的产权署名更改成了自己和女友两人的名字。
然而始料未及的是,今年以来,小岳和女友的矛盾日渐显现,几度分合,上个星期两人终于宣告分手。然而房子的问题却成了两人争执的最大焦点。女友执意要求把房子卖了分割一半房款,而小岳却觉得“五五分账”太不公平,两人为此争吵了一段时间,无果后女友将起诉书送到了法院。
“我用尽了我所有的积蓄付了首付,要我付一半的房款确实有些不公平。”小岳话语中充满无奈。
【提醒】注意保存付款凭据
小编最近连续接到很多针对情侣情感破裂后房产问题产生的纠纷。
我们表示,恋爱期间共同置房,类似于合伙置业,双方对其财产应依据投资额度享有相应的份额,若产生了纠纷也应依据份额的大小进行分割。
但是情况比较困难的是,双方在恋爱期间特定情感的基础下都难以保存相关的付款凭据,所以产生了纠纷,双方都难以进行有效的举证。
针对一些年轻买房者常见的房产纠纷,李健表示在购房前买房群体应留个心眼。
依据
婚前房产3种情形,看看你是哪一种
在实际的买房过程中,婚前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个人名义并且利用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属共有财产。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该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
支招·三招避免房产纠纷
招数 操作方法
第一招
婚前买房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署名
签合同和办房产证间隔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一般区分共同财产是以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主。区分财产是自有或共同财产是以付款时间和付款人为准。如买房者是共同置业,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是自己买房,最好写一个人名字。
第二招
父母“赞助”最好留下凭证
年轻人后所置的房产,实际上是父母的财产你在用。如果觉得有必要,每一笔资金都应留下收条和借条,来证明自己房款的真正来源是父母而非自己或其他人。
第三招
婚前财产最好事先公证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网友咨询: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2013一年老公家拆迁,安置房婚后写我的名字,如果离婚,这房子是我的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老公可以说一人一半,或者不给你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小编结语:对于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婚前买房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署名、父母“赞助”最好留下凭证、婚前财产最好事先公证这三种方法避免房产纠纷的产生。关于避免婚前房产纠纷的方法分析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