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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分割?

核心提示:离婚纠纷案件的难点往往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其中以夫妻共同房产的归属问题最为突出。婚前房产,在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呢?对于夫妻一方变卖婚前房产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后卖掉房子又买房子的情况的房产纠纷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分两种情况:

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理由如下:

1、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相比于旧婚姻法,新婚姻法突出强调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这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个人财富极大增长的实际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曾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到21世纪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在第二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准。如果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按照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变卖婚前房产再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所得款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所得款怎么分配我在婚前买的房子。钱是我个人出的,房产证在婚后拿过来的。现在婚后把房子卖了换另一所房子。请问我婚后卖婚前房产所得的钱属于个人还是共有的。我用这钱买了新房子,那这新房产属于个人还是共有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婚前所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用不着公正,房产证上写着日期,与结婚证的时间一比较就知道了。

2.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正,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3. 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4. 主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否早于结婚证。有贷款的,对于共同还款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贷款,就属于个人财产。

案例一:A先生和B女士于2011年6月结婚,A先生婚前有一套位于甲区的房屋,B女士婚前无房产。婚后,A先生将甲区的房屋出售,所得购房款158万。之后,A先生用出售甲房所得款项中的145万元另外购置了位于乙区的房屋一套,房产登记在A先生名下。2013年4月A先生起诉与B女士离婚。审理过程中,二人对乙区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分歧:A先生认为乙区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转移、延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女士则认为该房产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区房产是A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理由是:虽然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由于购房款来源于A先生婚前的个人财产,A先生进行的是一种以房换房的行为,乙区房产应视为A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在形态上的转化,其性质仍然是A先生的个人财产。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房产归属,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后所购房产的购房款来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所有权登记于个人名下,则应认定该房产为购房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

首先,从购房款来源来看,A先生的乙房产应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在形态上发生转化,但财产权属性质并未改变;

其次,从所有权登记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A先生个人名下,说明A先生作为购房一方并没有将乙房产转变为二人共同所有的意思表示。

案例二:李先生和梁女士2012年结婚,婚后李先生在出售其婚前个人房产的基础上,又借款30万元另购了一处房屋,该房屋登记在李先生个人名下。李先生与梁女士婚后不久闹离婚,而离婚的焦点便在于离婚房产的分割上。李先生认为房子是变卖自己的婚前房产所得的钱款购买的,这套房子理应归自己。而梁女士则认为这套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夫妻理应对半平分。

对此,不能仅依据房屋产权的取得时间简单地对房屋产权归属作出判断,而要结合房屋的购房款来源进行分析后,再确认房产归属及分割比例。

如前所述,涉案房屋是登记在李先生个人名下的,如果把涉案房屋看做一个整体的话,它应该是由三部分组成的:李先生出售婚前房产所得款项+30万借款+房屋增值部分。其中,对于婚前房屋的售房款所得部分,应属于李先生的个人财产,因为这部分实际上只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而另外30万,就算是李先生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借款目的是为了购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30万元购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涉案房屋并非全部是李先生的个人财产转化而来,其中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小编结语: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两种情况,正如上述两个案例挺相似。但不同的是,案例一中的A先生卖掉婚前个人房产后,另外购置的房屋是其个人全额出资,案例二中的李先生,他卖掉婚前房产后另外购置房屋的款项中,除了出售婚前房产所得款项外,还有其另外借款30万,这是他们的不同之处,也正是这一点不同,导致两处房产归属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关于婚后卖掉房子又买房子的情况的房产纠纷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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