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除了事实婚姻之外,其它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而同居的单身男女关系均为同居关系。依据及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以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均按同居关系处理。
1、事实婚姻的处理办法:
(1)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同意离婚的,应当判决离婚,反之,则判决不予离婚。
(2)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告知双方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关系处理。
2、同居关系的处理办法:
(1)如果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通常这种情况是靠当事人自行协议的办法予以解决。
(2)例外规定,即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还是普通的非婚同居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都应当受理。
写分居协议时应注意什么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网友咨询:非法同居引起的经济纠纷和小孩的抚养问题
04年我爸妈帮了买了房子,是期房,当时他们付了首付款14万,贷款贷了10万,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和他05年按照当地风俗办理了酒席,但是至今一直未办理结婚证。06年生下一个女儿。我们同居后,我和他一起还贷款,有时我爸妈也给我们钱还,帮我们分担点(但没有写下字据)。现在因为他整天出去赌,玩的整夜不回家,我提出解除这关系,不能和他一起生活了。为此,双方大人还调解过,他也写过保证书什么的,但是死性不改,过了段时间又恢复老样子,我真的不能忍受了,要解除这关系。但是他现在提出房子说房子是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要按照一人一半来分,请问这合理吗?还说要小孩,其实小孩要是假,其实是为了那笔抚养费,还要我赔偿他几年来的青春损失费。我现在就想知道,房子他说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这合理吗?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如果判,女孩一般是判给谁的?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子不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但一起还得贷款要平均分割,关于孩子抚养权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判的话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据你所说他有赌博的恶习,如有证据证明他屡教不改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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