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现象存在和蔓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是一些人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漠。当事人不愿受婚姻关系约束,不愿承担义务,对双方关系持不严肃和不负责任态度则是当事人的心理原因。也有当事人抱着“试婚”的态度。非婚同居作为一种日趋增多的社会现象,有待做更深入的研究和实行综合治理才可望较好地解决。
一、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这里面有两种关系:
1、未婚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中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被法律禁止;法律上没有禁止的权利,并且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应当有个人保留。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是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
2、已婚与他人同居。《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还有就是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了重婚,这样是会被判刑的。
【注意】对于没有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除了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外,在此之后的,若未能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同居的男女双方之间也就不存在上述的权利和义务。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网友咨询一: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我于2010年和一女子非法同居,并在2012年8月生下一女,后在2002年5月以民间方式(即摆婚宴)结婚,但到现在也没有领结婚证。我在2013年买了一住房,资金是我爸爸的,且房产证也是我爸爸的。在今年5月我把房子卖了。现在我和她关系不好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她现在要我赔偿她钱,我该赔给她吗?如果要赔,赔多少?女儿她要出抚养费吗?我的财产她有份吗?我们该怎么来解除非法同居?
婚姻帮律师解答:
是非法同居关系,你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若子女归你抚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对方要求赔偿她钱是没有依据的,你可以拒绝。对于非法同居形成的财产,应作为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如果你能证明出资是你父亲出资,房子是你父亲个人财产,那女方没有分割的权利,否则会作为共同财产来处理。若你父亲确实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你们双方又对该房子发生争议,在该案中你父亲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网友咨询二:非法同居的财产应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为合法夫妻,婚后产有二女,现发现丈夫与她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多年,而且对方是很清楚地知道我和丈夫非离婚状态,刻意破坏我们婚姻幸福,用色迷惑丈夫,导致一些婚后财产转为她人,我想起诉第三者,请问我若起诉,对方会得到什么的惩罚,最新的婚后财产规定又是怎样?
婚姻帮律师解答:
第三者明知道你和你丈夫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而与其同居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本案属于自诉案件,你可以单独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财产,新的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网友咨询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有什么方法?
我俩同居6年,未领取结婚证,现已有2岁半女儿。
半年前发现男方与另一女子同居,现我提出分手,女儿归属和抚养费问题,请律师帮忙解答!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和他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以诉讼解决。男方应该按照其月收入的20%至30%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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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居住生活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司法解释到审判实践,一贯是将同居关系限定在未婚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关系范围之内。除属于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介绍新婚姻对非法同居的相关规定,婚姻法修改后,对非法同居有哪些变化,怎样理解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呢?【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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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牵扯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非法同居及非法同居的解除方式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同居关系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