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 男 1976年1月出生 教师 身份证号
协议人: 女 1978年12月出生 镇政府干部 身份证号
协议主题:增加子女抚养费
协议时间 2009年3月19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xxx和xxx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xxxx 男 2002年11月20日出生)的抚养 权继续归。。。。
二、xxxx对孩子(xxxx 男 2002年11月20日出生)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600元(陆佰元)人民币
三、给付方式:每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30%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 协议人签名:
2009年3月19日 2009年3月19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小编结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