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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分手后归谁?有关同居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核心提示:同居不同于结婚,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那么,有关同居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以及案例中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分手后归谁?本篇文章会为大家详细讲解。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同居纠纷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同居纠纷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同居的五大法律问题

1、同居关系案件受理条件。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理解为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并作出处理。

2、同居关系的认定。

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

3、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同居期间财产问题。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能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分割。

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专门规定;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5、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案情

甲男与乙女原来是恋人关系,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房屋且登记在两人名下,该房产首付为15万元,其中甲男出资12万元,女乙出资3万元,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该房产贷款的部分已经还清。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结束同居关系。而此时50万元购买的房屋已经涨价一倍,两人都不愿意放弃该套房屋,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女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房屋产权人登记为甲男、乙女,因此该房的产权属两人共有。现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房屋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及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予以分割,而从双方提供的购房及还贷凭证来看,证明甲男的出资多于乙女,故应由甲男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男支付乙女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同时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还贷发生在两人同居期间,虽然是以甲男的名义还货,但乙女负担了同居期间的生活也是客观事实,故应当认定是两人共同归还贷款。

基于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甲男对房屋享有60%的份额.乙女享有40%的份额。据此法院做出判决:房屋甲男所有,甲男支付乙女房屋折价款。

网友咨询:同居纠纷

我老婆和我生活了十年,有两个小孩子,她现在想再嫁,但是她家产什么都不要,我可以起诉她吗,用什么理由起诉她,我们没有结婚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要先起诉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法院判决小孩由你抚养,你老婆需支付抚养费。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案例】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分手后归谁?有关同居的法律问题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我们要了解同居经常出现的问题。有关同居纠纷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同居纠纷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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