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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协议书】假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核心提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越来越被人们所看重,并被带入婚姻关系中。尤其是房产问题愈演愈烈的我国,在过高的房价、住房的刚性需求以及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使得很多夫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规避法律达到其非法目的。那么,假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越来越被人们所看重,并被带入婚姻关系中。尤其是房产问题愈演愈烈的我国,在过高的房价、住房的刚性需求以及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使得很多夫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规避法律达到其非法目的。那么,假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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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

女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经××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现双方均感出现婚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婚姻关系已无维系的必要,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由乙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甲方应支付的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均认为小孩的实际需要为逐年增加,为此双方同意每隔两年抚养费增加10%,至18周岁止。

2.抚养费每半年度支付一次,于每一次支付周期开始的前十五天内支付完毕。由甲方将款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3.甲方每月探望婚生女儿×××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甲方自行至学校将×××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返校。寒暑假由甲乙双方轮流抚养,本次署假由乙方抚养,以次类推。

三、双方对现住房的分割协议如下:

1.双方婚后以甲方名义购买的现住房(即××市××区×路×号×号楼×单元×室)归乙方所有;

2.该房屋内的现有家具、家电归乙方所有;

3.该房屋仍欠银行的按揭货款本息由乙方自行清偿;

4.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及结合本协议书的其他财产分割约定,对甲方的相应补偿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四、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为:

1.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2.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承担。

五、各自衣物等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甲方应于离婚登记之日前将所有个人用品从现住房内搬出,否则视为放弃。

六、相关手续的办理:

1.离婚手续的办理,不影响本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独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自筹资金在合理的时间内将双方现住房的银行按揭货款清偿,甲方有义务进行必要的协助;

3.在双方办理好按揭货款清偿手续的当天,双方共同至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4.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至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为乙方一人所有;

5.乙方应于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妥之日向甲方支付完××元的补偿款;

6.甲方应在收取补偿款之前,将户籍从现住房内迁出。最新假离婚协议书合同范本最新假离婚协议书合同范本。否则,应扣除5万元户籍迁出押金,待户籍迁出后,乙方再将剩余5万元交付给甲方。

七、相关罚则:

1.甲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延误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成的,应支付乙方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2.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延误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未支付甲方××万元的经济补偿金的,应支付甲方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本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内容,自本协议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及(或)产权变更手续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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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网友咨询:“假离婚”达成的财产协议有效吗

我和丈夫为了规避二套房,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准备购买完新房后复婚。离婚时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约定现有住房归丈夫所有。办完新房购置手续后,丈夫不同意复婚。请问“假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该协议有效。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李女士和丈夫办理离婚目的是为了规避二套房,但双方自愿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且对财产达成了分割协议,从法律意义上讲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那么双方离婚时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应受法律保护的,对男女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中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基于对私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遵照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分割财产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可为了尽快离婚而敷衍了事,也不可因“假离婚”而作出所谓的“财产分割”,以免产生矛盾引发后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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